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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时间:2024-12-06 点击数:


1.为什么我的工薪收入没变化,税越交越多?

自2019年开始,个人所得税实行全年累积。在累积预扣预缴制下,由于前期累积所得较少,因此大部分人的税率为3%,税收负担比较轻。随着年度收入的不断累加,可能出现跨税率情况,个税也将随之上升。

2.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第六条,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时,应当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并按月办理扣缴申报。在职、合同制教职工在我校取得的收入按工资薪金适用累计预扣法缴纳税款。

3.累计预扣法如何计税?

累计预扣法计税步骤:

1)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基本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2)累计应预扣税额=累计预扣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对照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

3)本月应预扣税额=累计应预扣税额-前面累计月份已预扣税额

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

(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适用)

级数

累计预扣应纳税所得额

预扣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36000元的部分

3

0

2

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

10

2520

3

超过144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

20

16920

4

超过300000元至420000元的部分

25

31920

5

超过420000元至660000元的部分

30

52920

6

超过660000元至960000元的部分

35

85920

7

超过960000元的部分

45

181920

按累计预扣法计税,随着累计收入的增加,个税在年度内会呈现出年初低,到年底逐渐增加的趋势。其原因为,累计收入达到一定档次后,税率也将提升为下一档更高的税率,此后取得的收入将适用提高后的下一档高税率。所以,工资没变,税率越来越高,个税也越扣越多。

4.举个例子

王老师每月税前工薪均为20000元,每月“三险一金”(失业险,医保,养老险,公积金)个人部分等专项扣除为3000元;每月享受专项附加扣除1000元;月减除费用为5000元(税法规定免征额)。

1月应纳税额:

=20000-3000-1000-5000*3%=330元(累计预扣应纳税所得额为9000元,适用3%预扣率

2月应纳税额:

=20000*2-3000*2-1000*2-5000*2*3%-330=330元(累计预扣应纳税所得额为18000元,适用3%预扣率

3月应纳税额

=20000*3-3000*3-1000*3-5000*3*3%-330-330=330元(累计预扣应纳税所得额为27000元,适用3%预扣率

4月应纳税额

=20000*4-3000*4-1000*4-5000*4*10%-2520-330-330-330=890(累计预扣应纳税所得额为36000元,适用10%预扣率

5月应纳税额

=20000*5-3000*5-1000*5-5000*5*10%-2520-330-330-330-890=1100(累计预扣应纳税所得额为45000元,适用10%预扣率

……

王老师的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在4月时超过36000元,税率提高至10%档次,在每月收入不变的情况下,应纳税额增加。

5.预扣税额就是当年实际应缴税额吗

不一定。居民纳税人取得的工薪、劳务报酬等按综合所得计税,每月预扣税额只是按我校发放情况进行预扣预缴,实际根据个人全年校内外实际收入,专项扣除情况等计税,待次年3-6月期间还需要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6.每月预扣税额是财务人员根据工资总额自行计算的吗?

我校职工的个税是由财务人员将校职工各项收入汇总后,导入“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系统)”后,由税务局系统根据校职工收入,以及预填的各项专项附加扣除计算得出。


7.我和同事收入一样,为什么税却扣的不一样?

可能会有两种情况:情况一:两个人收入情况相同,但两人专项附加扣除的具体情形不一样,例如子女继续教育或者赡养老人,这导致可用于抵扣的数额不同,计税肯定不一样。情况二:两个人工资薪金情况相同,但其中一人还有劳务报酬收入,年终汇算清缴的时候导致收入总额不一样,税金也会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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